纠纷缘起
昆山市民小龙参加促销购物活动后遭遇了困扰。2020年6月,他期待商品送达。但次日查看发货信息时,他惊愕地发现,6月18日下午5点52分,拼多多平台主动为他申请退款。紧接着,5点53分,平台强制执行退款并取消订单。原本的购物喜悦瞬间化为乌有。
小龙原以为能以较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商品,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个结果让他十分惊讶,他实在想不通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也许会在未来引发一些纠纷。
退款缘由
小龙和拼多多客服沟通后得知,他的订单属于“百亿补贴”活动,却因系统自动操作被取消。但客服并未详细说明系统自动操作的具体原因。这让小龙感到很不理解,因为他本想正常下单等待收货,却意外收到退款通知,订单被取消了。
2020年6月20日,小龙注意到同款商品的价格已经涨到了5299元。这个价格比他之前购买时高了太多。他觉得自己亏了不少。这样的价格差距让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他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起诉维权
小龙将拼多多与某荣电器专营店一同诉至昆山法院。他请求法院判定两家公司共同承担因订单取消而引发的商品价格上涨所造成的820元损失。此外,鉴于他认定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他还索要三倍赔偿,总计13437元。
小龙认为商家的举动和平台的策略让他失去了以较低价格购物的机会,这直接导致了他的经济损失。所以,他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应有的赔偿。
管辖权异议
寻梦公司是拼多多的运营主体,它对昆山法院是否有审理此案的权限提出了异议。他们指出,根据小龙的登录和购物信息,不能确定公司是否已对《拼多多用户服务协议》中关于管辖权条款的提示做到了合理。所以,不能确定双方是否就管辖权问题达成了清晰的协议。
小龙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了商品买卖,货物通过快递服务被送至江苏昆山。根据法律规定,若交易合同是在网上签署且收件地为买家住所,昆山法院便具备对该案件进行审判的权限。
平台抗辩
寻梦公司提到,拼多多仅向第三方商家及用户提供了交易平台,这包括网站、虚拟店面以及交易规则等,但对于小龙的购买具体信息,他们并不掌握。订单后台出现了异常情况,但并未给出具体原因,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
寻梦公司指出,小龙并未实际受损。若他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应参照当时该商品在平台上的售价,即4799元。而且,平台上的优惠券由商家提供,“百亿补贴”活动的规则也在平台上公开。再者,平台上有大量成交订单,公司对小龙提出的欺诈指控并不认同。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结果显示,寻梦公司只是拼多多上的供货商,与小龙和合同并无直接关系。小龙的损失应由某荣电器专营店承担。该店在拼多多取消订单后退还了款项,但并未实际向小龙发货。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对小龙的信任利益造成了伤害。
同期货物价格差距高达820元,这将为小龙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带来额外收入。这笔款项理应由该专营店进行赔偿。但在合同签订阶段,专营店通过派发高额优惠券来吸引消费者并降低相关成本。不过,并无证据表明他们有意隐瞒或做出虚假声明,所以并未构成欺诈。
案件看过之后,大家都在琢磨商家在派发优惠券时理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欢迎各位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观点。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发,请记得点赞并分享给更多人!